1、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分为几种?
2、什么样的发明创造可以授予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3、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那些情况下,不丧失其新颖性?
4、什么样的发明创造可以授予外观设计专利?
5、专利法中明确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申请包括那些?
6、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区别是什么?
7、专利保护的期限为多长时间?
8、在什么情况下,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
9、专利申请的费用是多少?
10、专利权人应当如何向专利局缴纳年费,费用为多少?
11、专利权人发现专利侵权后,首先应该做什么?
12、发现自己的专利权被他人侵犯,专利权人应收集哪些证据,如何收集?
13、接到侵权警告信或侵权起诉状后该怎么办?
14、我国对侵犯知识产权的刑法适用
15、我国法院对专利纠纷案件的收案范围和案件管辖的规定
16、涉及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7、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权利人如何保护合法利益
答:
1、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分为几种?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2、什么样的发明创造可以授予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3、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那些情况下,不丧失其新颖性?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4、什么样的发明创造可以授予外观设计专利?
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5、专利法中明确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申请包括那些?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上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另外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6、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区别是什么?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如果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7、专利保护的期限为多长时间?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8、在什么情况下,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
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的终止,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
9、专利申请的费用是多少?
一.发明 950
二.实用新型 500
三.外观设计 500
(单位:人民币元)
10、专利权人应当如何向专利局缴纳年费,费用为多少?
收费标准及依据: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01年1月15日第75号公告,专利
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下(自2001年3月1日起执行,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国内部分:(一)申请费
1、发明专利 900
印刷费 50
2、实用新型专利 500
3、外观设计专利 500
(二)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每年 300
(三)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2500
(四)复审费
1、发明专利 1000
2、实用新型专利 300
3、外观设计专利 300
(五)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 200
2、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 50
(六)优先权要求费每项 80
(七)恢复权利请求费 1000
(八)撤销请求费
1、发明专利权 30
2、实用新型专利权 20
3、外观设计专利权 20
(九)无效宣告请求费
1、发明专利权 3000
2、实用新型专利权 1500
3、外观设计专利权 1500
(十)强制许可请求费
1、发明专利 300
2、实用新型专利 200
(十一)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 300
(十二)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
1、发明专利 255
2、实用新型专利 205
3、外观设计专利 205
(十三)附加费
1、第一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 300
再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 2000
2、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增收 150
3、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增收(包括说明书附图) 50
从第301页起每页增收(包括说明书附图) 100
(十四) 年费
1、发明专利
1--3年 900
4--6年 1200
7--9年 2000
10--12年 4000
13--15年 6000
16--20年 8000
2、实用新型专利
1--3年 600
4--5年 900
6--8年 1200
9--10年 2000
3、外观设计专利
1--3年 600
4--5年 900
6--8年 1200
9--10年 2000
11、专利权人发现专利侵权后,首先应该做什么?
专利权人认为自己的中国专利受到侵害后,应首先将对方技术与自己的专利技术进行认真的对比分析,看对方的技术特征是否确实落入自己专利的保护范围内,以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专利权人往往会过高估计自己的专利权,因此,最好委托中国的专利律师对是否构成专利侵权进行分析,提供法律意见。因为中国的专利律师熟悉中国的法律,又是站在客观的立场上进行分析的,因此,其法律意见比较客观公正,可以作为决策时的参考。
然后,专利权人还应对自己的中国专利权的专利性进行分析,以确定其有效性。因为,根据中国专利法规定,中国专利局只对发明专利进行实审,而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不进行实审,只进行形式审查。因此,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发明专利,对其专利三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可以不进行分析,只要检查一下年费是否缴纳,专利是否有效即可。而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必须认真进行专利三性分析。只有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具有专利性,确实是有效权利的前提下,才宜对专利侵权者采取行动。否则,一旦对方向中国专利局对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就会因缺乏专利性而被宣告无效。
有关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性分析最好委托中国专利律师进行,其理由与上述委托中国专利律师分析专利侵权的相同。
专利权人在确认自己的专利权有效、专利侵权成立之后,方可着手进行下一步工作。
12、发现自己的专利权被他人侵犯,专利权人应收集哪些证据,如何收集?
专利权人发现自己的专利权被他人侵犯,并在确认自己的专利权有效、专利侵权成立之后,可以开始着手下一步工作。
所谓下一步工作,首先是收集证据。
专利权人要收集的证据,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
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因此,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专利权人首先应了解的。了解这些情况对专利权人对付专利侵权应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是很重要的。
二、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
构成专利侵权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侵权行为。因此,证明侵权者确实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在处理侵权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方面的证据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
三、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
专利权人可以向侵权者要求损害赔偿。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可以是专利权人所受的损失。但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己专利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等损失。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也可以是侵权者因侵权行为所得的利润。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者的销售量、销售时间、销售价格、销售成本及销售利润等。以此为依据,计算侵权者所得的利润。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还可以是不低于专利权人与第三人的专利许可证贸易的专利许可费。为此,专利权人要提供已经生效履行的与第三人的专利许可证协议。
如何收集上述证据,是外国专利权人比较头痛的一个问题。
一般来说,有些证据专利权人可以自己收集,也可委托在中国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办事处收集,但最好的办法是委托中国的专利律师进行侵权调查,收集证据。中国律师有律师执照,懂得法律,调查取证比较方便。
至于侵权者侵权利润的确切证据,有时无法得到。在进行诉讼时,可以先提供一些粗略的证据,待确定专利侵权后,可以请求法院对侵权者进行查帐,以确定侵权利润。然后,在此基础上,再计算出侵权者应付的赔偿金额。
13、接到侵权警告信或侵权起诉状后该怎么办?
当事人接到专利权人的侵权警告信或起诉状后,首先应认真对待,仔细搞清警告信或诉状的内容,确认所谓的侵权行为是否是自己所为。如果不是自己所为,可答辩解释,但要有相应的证据。如是自己所为,则要认真分析该专利侵权是否成立。
在中国,判断专利侵权,首先要确定该专利的保护范围,然后再判断被告的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是否落入该专利的保护范围。
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产品为准。
如果被告的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与该专利的权利要求的内容全部相同,则落入其保护范围,构成侵权。
此外,在中国判断专利侵权也适用等同原则和禁反悔原则。
被告经认真分析后,如确认自己的产品或方法不构成侵权,则可据此答辩;如确认自己的产品或方法已落入该专利的保护范围,则可以考虑自己的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中国专利法中不构成专利侵权条款的行为。
如被告确认自己的产品或方法已构成侵权,则还可进一步对该专利的有效性进行分析。如能宣告该专利无效,则也能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胜诉。
被告应委托中国的专利律师对该专利的法律状态和专利性进行认真检索,如果对检索结果分析后,认为有可能宣告该专利无效,则应抓紧时间,在答辩期内,向中国专利局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专利无效请求。同时,将宣告专利无效请求书复印件提交给法院,请求法院裁定中止诉讼程序。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法院应中止诉讼审理。而对发明专利,法院可以中止,也可以不中止。因此,被告应积极向法院提供证明该专利缺乏专利性的材料,以促使法院中止诉讼。如果法院未中止审理,而作出侵权判决,被告应及时上诉,同时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加快程序,争取在法院二审判决作出之前,作出宣告专利无效决定。
如果该专利权无法宣告无效,而被告又确实侵犯了该专利权,被告应及时停止侵权,并积极争取与专利权人达成和解协议。
14、我国对侵犯知识产权的刑法适用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新的刑法中,单列出侵犯知识产权罪。在此之前,中国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中曾列有诸如比照刑法有关条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刑法的这一修改表明了中国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新的刑法中有关的规定如下: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上述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七、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上述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上述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此外,单位犯上述各项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各项规定处罚。
15、我国法院对专利纠纷案件的收案范围和案件管辖的规定
我国法院对专利纠纷案件的收案范围和案件管辖的规定
由中国法院审理的与专利纠纷有关的案件共有下列九类:
一、关于是否应当授予发明专利权的纠纷案件;
二、关于宣告授予的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发明专利权的纠纷案件;
三、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纠纷案件;
四、关于实施强制许可费的纠纷案件;
五、关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的费用的纠纷案件;
六、关于专利侵权的纠纷案件(包括假冒他人专利尚未构成犯罪的案件);
七、关于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合同纠纷案件;
八、关于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归属的纠纷案件;
九、关于专利许可合同纠纷案件。
有关上述九类案件的管辖如下:
一、上列收案范围中一至四类案件,均由北京市中级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北京市高级法院为第二审法院。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济特区内的上列收案范围中五至八类案件,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在地中级法院和各经济特区的中级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为第二审法院。
三、上列收案范围中第九类案件,由各地基层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相应的中级法院为第二审法院。
另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专利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该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行为结果地。因此,一旦发生专利侵权提起诉讼时,可以选择侵权产品制造地的法院,也可以选择侵权产品销售地的法院。
16、涉及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根据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经营者应该在市场交易中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经营者的下列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所明文禁止的涉及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它们是: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包括服务商标);
二、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或服务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或服务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s知名商品或服务;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或服务;
四、在商品或服务上仿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仿造产地,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五、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17、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权利人如何保护合法利益
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法律的形式授予了经营者反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后,权利人可依法行使反不正当竞争的权利。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同的情况,权利人可以采用不同的途径??行政保护途径或司法保护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权利人可以向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查处,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对构成犯罪的侵权行为,权利人和其他任何人都可以向检察机关检举揭发,由检察机关侦察核实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是指《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部门。其他部门可以是财政、税务、技术监督、物价、审计卫生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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